(一)抽查中,每发现一处卫生不达标,扣1分。
(二)当月未扣分者,在当月工资中奖励30元。
(三)当月累计扣5分以下者,在当月工资中奖励20元。
(四)当月累计扣6分至10分者,在当月工资中奖励10元。
(五)当月累计扣11分至15分者,当月工资实发。
(六)当月累计扣16至20分者,在当月工资中均扣10元。
(六)当月累计扣21至25分者,在当月工资中均扣20元。
(七)当月累计扣25分以上者,25分以下扣罚金额均按20元扣除;超出25分部份的扣罚金额,按实际金额按每分0.5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。
(八)当月扣分最大值小于等于80分。
(九)连续3个月扣分在25分以上者,给予辞退处理。